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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港破产重整陷僵局 “不冻良港”终局如何|债务危机处置之九

2019年12月20日 00:39
不满的债权人、焦急的原始股东、沉默的管理人,还有消失的原实控人,丹东港的破产重整在未知与暗涌中快速推进。二次表决截止日将近,最后的结果会是“市场化”案例,还是另一个破产重整的“东北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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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我闻/彭骎骎】
周一(12月16日)下午5时,丹东港破产重整管理人并未如期公布二次表决结果,而是再一次延期表决截止日期。

  二次表决是债权人对破产重整方案表态的最后机会。根据破产法,如果首次表决未过,债务人或破产管理人可以与未通过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可以在协商之后再表决一次(参见财新网“丹东港重整方案二次表决延期 是否难逃强裁命运?”)。

  管理人的态度很坚决,表示不会修改重整方案,不会再次召开债权人大会。跟大部分大型破产重整案一样,丹东港的破产重整管理人来自当地政府,破产法院也是当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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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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