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我闻/岳跃】中概股境外上市新规实施以来,首例处罚或将出现。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近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7号》要求,已在境外场外市场挂牌的境内企业,转板至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也应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申请。
该指引发布的背景是,证监会近日发现,某在境外场外市场挂牌的境内企业,向境外监管机构提交了转至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在未履行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备案程序的情况下完成境外上市,违反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办法》)的相关规定。
据财新了解,通报所指境内企业,是四川伟大奇科技有限公司(Wetouch Technology Inc.)。该公司2024年2月从美国OTCBB市场转板到了纳斯达克主板Nasdaq Capital Market上市,但从递交转板申请到完成上市,一直未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