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我闻/刘冉】近期,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光大实业”)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智洋案再度走进大众视野。
三年多前的2020年12月,黄智洋被查。2021年3月3日,黄智洋以涉嫌受贿罪被拘留,两周后被逮捕。2021年4月16日,大庆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700万元,对黄智洋提起公诉。
根据财新获得的《起诉书》指控,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黄智洋在担任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光大信托”)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期间,利用其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光大实业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朱慧民,帮助私营企业主乔相鸣、柳军投资了光大实业发起的基金项目,从而获得了光大实业的被投企业连连数字、数梦工场两家标的公司的投资份额。黄智洋从中收受乔相鸣和柳军共计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