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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定性多年 为何索赔2.94亿元仅判赔417万元

2024年12月12日 07:22
既然证券法支持,投资者的索赔之路为何还是困难重重?
六年时间,近千名投资者在辽源中院立案,未能采用代表人诉讼制度后,截至2023年4月,利源股份实际支付赔偿金额仅为251.36万元。图:视觉中国

  【金融我闻/全月】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利源股份”,002501.SZ)是一家主要从事铝型材生产和加工的企业,因存在业绩造假,于2020年7月29日、2022年10月25日两次被证监会处罚;投资者自2018年7月违规披露之后,陆续对其发起民事索赔,但种种原因之下,索赔之路困难重重。

  2015年至2018年间,利源股份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等披露信息中涉嫌虚假陈述,误导投资者决策。部分虚假陈述涉及财务数据夸大,包括收入、利润等指标的不实披露,从经营情况到财务状况、从资产到负债都存在造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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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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