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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现售制讨论升温 如何完善相适配的融资制度

2025年05月17日 20:10
运行多年的商品房预售制行至岔路口,如果转向现售制,需要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融资业务作出相应调整
图:视觉中国

  【金融我闻/武晓蒙 丁锋】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是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近期,河南省信阳市在坚持“新老有别”原则下,迈出了全面推广现房销售的步伐,是国内现售制落地的又一新进展。从预售制为主转向预售、现售并行,必然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周转和运营模式产生影响,如何探索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适配的融资制度,成为近期一大热议话题。

  近日,信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批前公示,公示期至2025年5月15日。其中,严控预售许可条件备受关注:对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在“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或“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二分之一以上”时,可申报预售许可;对文件印发后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施工进度需达到主体封顶,方可申报预售许可。同时,对于文件印发后新出让土地开发的商品房,一律实行现房销售。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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