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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终局12年 还原海航创始人陈峰的三宗罪

2025年09月18日 21:21
陈峰不认同一审结果而上诉并写下自白书,但被海南高法终审裁定驳回,为什么?
图:视觉中国

  【金融我闻/王娟娟】在这个夏末秋初,海航集团创始人、前董事长陈峰不得不面对自己的终局审判。

  2025年9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也是终审裁定,驳回了陈峰和海航集团监事长孙明宇的上诉请求,维持了海口中院的一审判决。

  据财新此前独家报道,陈峰数罪并罚,在7月16日的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1亿元,没收个人财产4000万元。一同被判决的还有孙明宇、海航控股(600221.SZ)原董事长包启发等人。宣判后,陈峰、孙明宇不服,提出上诉,随后海南高院受理,作出了上述判决(参见财新网《海航陈峰等四人受审 数罪并罚刑期不等》)。

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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