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我闻/张宇哲 王娟娟】在业内首创结构化发债模式的昔日头部债券私募基金——蓝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蓝石”)、天津暖流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暖流”),在时隔多年后,收到了证监会的监管警示函。
2026年1月5日,天津证监局接连发布两份警示函称,经查实,蓝石和暖流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业务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具体而言,该条款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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