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我闻/王娟娟】历时3年,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晨集团”)破产重整终在8月收官,但围绕这家公司的债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尚在争议中。
财新获悉,近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沈阳中院”)对投资者诉华晨集团及相关债券中介的多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进行了一审判决,驳回了投资者全部诉讼请求。这些案件涉及华晨所发行的多只债券,包括“17华汽05”、“18华汽债03”、“18华汽03”等。
华晨集团是辽宁省重点国企,曾坐拥华晨宝马50%合资股权这一现金奶牛,控股了华晨中国、申华控股、金杯汽车、新晨动力4家上市公司,也曾是东北地区少数的AAA类优质企业,前些年在公开市场融资通畅。但2020年10月,华晨集团突发私募债违约,次月在外界的质疑中进入破产重整,深陷“逃废债”质疑。